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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敬老院服务状况” 调查(1)

“北京市社区敬老院服务状况” 调查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社会保障和产业研究 王莉莉 陶立群 麻凤利

2004年9月29日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养老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养老问题更是不容忽视。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规模的缩小,城市生活、工作的压力,使得居家养老面临着种种困难。敬老院、老年福利院等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作为社会养老的一部分,在缓解家庭养老的压力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了进一步了解目前北京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及其居住老年人的现状,我们选择了部分敬老院进行了初步的调查,现将主要的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 调查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2年底,北京市已有各种类型(包括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养老设施314多所,床位25,599张。其 中向社会开放、接受公费、自费入院(所)养老的已近100所,规模大小不一,收费标准也有差异。此次调查我们选取了三所敬老院,分别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敬老院、东城区东直门街道敬老院、海淀区四季青乡敬老院进行入院调查。调查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社区福利服务机构状况调查,包括机构名称、所有制形式、机构人员构成状况等;第二部分为社区福利服务机构内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包括老人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以及对福利服务机构的评价等,旨在通过此次调查,初步了解北京市目前的社区福利服务机构以及福利服务机构的老年人状况。

二、 北京市社区福利服务机构状况

(一)所有制形式
这些敬老院在所有制上均属于各级政府。街道敬老院的所有权属于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敬老院的所有权则属于乡、镇政府。
(二)人员构成
这些敬老院一般都由行政治理人员、护理人员、医生和一般工人如厨师、清洁工人等组成。行政治理人员属于国家行政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则为敬老院聘用人员。
(三)资金来源
这些敬老院的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等均为政府所有,敬老院享有使用权。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敬老院等一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也开始实行自负盈亏、自收自支的经营模式,呈现出政府投入固定资产和机构收支自负盈亏相结合的运营特点。
(四)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包括残疾老年人等。各个敬老院开展的服务项目不一,除基本的生活照料例如做饭、洗衣、卫生、护理等外,敬老院还会为老人组织一些外出游玩的活动或娱乐活动,老人平时可以看电视、参加文娱活动、表演节目等。
(五)收费标准
各个敬老院的收费标准并不统一,有的敬老院依据老人身体状况收费,分为自理老人、 半自理老人和不自理老人三种类型;有的敬老院则按房间收费,分为单间或多人间。最高的为每月1350元,最低的每月570元不等。

三、福利服务机构的老年人状况

此次调查在选取的三所敬老院中共调查了100名老年人,其中男性老年人41名,女性老年人59名。

(一)基本状况

图1:敬老院老人年龄结构

1、 年龄结构

如图1所示:在调查到的100位老年人中,80-89岁的老人居多,为44%;其次为70-79岁的老人,占29%;60-69岁以及90-99岁的老人分别为14%和10%;没有百岁以上的老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机能逐渐削弱,健康状况也逐渐衰退,往往更需要他人的照料,敬老院在这些方面弥补了家庭照料资源的不足。但值得注重到是,由于目前社区养老设施的不完善,还不能满足那些完全不自理的老人或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的需求,因此,这些敬老院中的老人往往是一些生活尚能部分自理、照料需求较低的中高龄老年人。

表1 敬老院老人基本状况

基本状况

人数(人)

所占比例(%)

文化程度

不识字

24

24

小学

37

37

初中

23

23

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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