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学者或有成果的民营企业家开展针对民营经济经营者的政治、业务培训;为企业开拓市场、提高经营治理能力提供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民营经济诚信制度的建设,建立打造诚信企业的长效机制。启动工商治理系统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尽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在完善维护消费者权益,公平交易、合法经营的市场竞争机制,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保护诚信经营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利益。
三是积极支持民营经济中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把党、团、工会建设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现三个目的: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处理企业内部的各种矛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员工素质,保护员工利益,实现员工在政治上、业务上的全面进步。
(五)加强对民营经济的研究、指导和宣传
一是建立健全定期召开研究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例会制度和政府部门领导联系民营企业的制度,以便及时了解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和需求,及时做出适合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二是及时召开我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大会,交流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先进经验,提出我区发展民营经济的要求和措施,表彰民营经济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三是积极鼓励机关干部群众增强创业意识,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鼓励他们敢于投身到民营经济队伍中,创建更多、更好、更强的民营企业,努力开创我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新局面。


